中循協發〔2020〕12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循環經濟協會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由中國循環經濟協會、企業標準“領跑者”工作委員會共同提出的《“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 再生骨料》《“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 再生資源終端回收設備》《“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 污泥干化設備》《“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 餐飲業餐廚廢棄物處理與利用設備》四項團體標準,經我會評審,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請起草單位按照協會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嚴格把控標準質量關,切實提高標準制定的質量和水平,增加標準的適用性和實效性,按期完成標準編制的相關工作。
中國循環經濟協會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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