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河南省、安徽省、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經信委),教育廳(教委),財政廳,旅游局,國家循環經濟教育示范基地建設單位:
為落實《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宣傳循環經濟理念,根據《國家循環經濟教育示范基地管理辦法》(發改辦環資[2015]2071號),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旅游局(以下簡稱四部委)組織專家,對第五批國家循環經濟教育示范基地申報單位進行了評審。
經過專家評審、現場考察和網上公示,我們認為山東泉林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德州市平原縣、煙臺雙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鄉市大北農農牧有限責任公司、安徽滁州市報廢汽車循環經濟產業園、四川瀘州市納溪區以及四川森肽集團7家單位環經濟特色明顯,教育宣傳功能較強,具備國家循環經濟教育示范基地建設基礎,原則同意開展基地建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實施方案。各教育示范基地創建單位應根據評審意見的要求,對實施方案作出調整,并于2015年4月30日前,將完善后的實施方案(附電子版)報四部委備案。逾期不備案的單位視為放棄教育示范基地建設資格。
二、確保創建質量。各教育示范基地創建單位應嚴格按照實施方案開展創建工作,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滿足相關建設運營需求,以現有條件為基礎,圍繞循環經濟理念宣傳,統一設計、布局、建設接待設施、安保設施、互動設施,強化循環經濟產業鏈的展示功能。
三、提升工作水平。各教育示范基地創建單位應認真履行循環經濟宣傳教育職能,建立高效的服務團隊,以國內循環經濟產業體系為框架,以本基地循環經濟產業鏈為重點,不斷豐富循環經濟宣傳教育形式,完善講解內容,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循環經濟宣傳模式。
四、加強監督管理。省級和市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教育、財政、旅游部門應當建立定期協調機制,加強對轄區內教育示范基地的宣傳推廣和監督管理,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并及時向四部委報告,確保實現實施方案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教育部門應當協調周邊學校與教育示范基地建立穩定合作關系,組織學生定期參觀;旅游部門應當將教育示范基地納入本地旅游線路,列入旅游規劃,予以充分開發利用,擴大示范基地的影響力。
聯系方式:
發展改革委環資司:010-68505549 68505640(傳真)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010-66096412 66096919(傳真)
財政部經建司:010-68552517 68552879(傳真)
旅游局規財司:010-65201528 65201500(傳真)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旅游局辦公室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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