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循環經濟與可持續發展法制研究中心,是由甘肅省教育廳批準的省級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是我國國內惟一一個專門研究循環經濟法制研究中心,屬于甘肅政法學院跨學院、跨學科綜合性研究機構。中心主任由甘肅政法學院校長李玉基教授擔任,副主任民商經濟法學院俞金香副教授負責日常工作。中心主要從法學角度從事循環經濟與可持續發展相關領域問題的學術研究和政策研究。
中心研究團隊由專兼職研究人員組成,現有專兼職研究人員30人,其中兼職研究員10人,專職研究員20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5人,講師7人,博士學歷16人,目前兼職教授與客座教授共計6人。
中心的主要研究領域包括:循環經濟法制建設,環境資源法制建設,區域生態法制建設,生態金融法制建設等。其中,循環經濟法制建設是近年來國內前沿的研究領域,也是中心的重點研究方向,研究實力雄厚,在國內享有較高的知名度。
中心的研究工作有力地促進了學科建設與發展,具體負責甘肅政法學院重點學科“循環經濟法學”的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中心研究人員除與博士、研究生和客座訪問學者一起開展科研項目之外,還承擔甘肅政法學院研究生院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和教學工作。中心面向社會長期招聘可做和兼職研究人員(接受訪問學者)。中心部分研究成果為甘肅省及國家循環經濟與可持續發展、氣候變化及其應對、環境保護及自然資源利用、生態金融等相關法制和政策問題提供咨詢。為服務于我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中心還選取部分案例,與一些地方、非政府機構或企業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
中心重視通過舉辦研討會、論壇等學術交流活動,開展對外學術交流與國際合作。自2013年中心成立以后,積極主辦和協調組織、參與各類學術活動,每年選派2-3名研究人員進修訪學、出國(境)交流。每年選派5名左右的研究人員參加國內本專業學術會議。每年組織開展至少10次學術報告、學術論壇等學術交流活動。通過多種途徑,建立了中心與高校法學院系、研究機構、法律實務部門和社會的交流互動,使中心成為學校開展學術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平臺。
中心積極承擔各級人大、政府、司法部門、企事業單位的委托研究課題,吸收市級部門工作人員參加課題組開展合作研究,聘請實際部門工作人員為基地專兼職研究人員。參與地方循環經濟立法,為區域可持續發展法制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使研究基地成為學校服務社會的思想庫和咨詢服務基地。
中心通過建立研究人員聘任制度和內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形成機構開放、人員流動、內外聯合、競爭創新的運行機制。以項目合同促科研產出,搭建聯系相關學科的研究平臺,打破院系與學科之間的封閉建設狀況,與學科建設互相支撐、互相促進,在科研體制改革方面發揮了示范作用。
中心為了加強研究成果的宣傳和擴散,建有專門網站,及時反映中心學術活動動態,展示最新研究成果。中心不定期編印《循環經濟政策與法制研究快訊》和系列研究報告和工作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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